不同水源條件下臭氧投加量參考值
A.1臭氧投加量的確定
A.1.1臭氧-活性炭深度處理水廠臭氧投加量應根據原水水質經試驗后確定,未做試驗的可參照表A.1。一般情況下主臭氧單位很大投加量宜為0.5mgO。/mgCODm,運行中宜按臭氧接觸池出水余臭氧值在0.05~0.1mg/L來控制投加量。
表A.1不同水源條件下臭氧投加量參考值
A.2臭氧吸收效率的檢測
A.2.1臭氧吸收效率采用式(A.1)計算。
η=(C-Cw)/C (A.1)
式中
η——臭氧吸收效率,%;
C——臭氧接觸池入口臭氧濃度,g/m或mg/L;
Cw——臭氧接觸池出口尾氣臭氧濃度,g/m或mg/L。
A.2.2應在水質水量相對穩定的期間進行檢測。
A.2.3尾氣采樣時間不宜少于15min,可取多次檢測的平均值。應注意引風機造成的尾氣中臭氧被稀釋問題。